以下是搜尋 "禮讓" 的結果
台中18歲女學生斑馬線上遭左轉廂型車撞擊 駕駛恐遭罰鍰3萬6...於未注意到行人,因此未能即時煞車,導致事故發生。警方指出,楊男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,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4條第4項規定,依此條例,楊男將面臨7200元至36000元罰鍰,並吊扣駕 |
柯文哲涉嫌貪污收賄遭起訴十年政途「死忠柯粉」與「脫隊者」的心路歷程,台灣能再有「第三......人之姿崛起,但實際上他十年來政治生命的延續,仍與藍綠陣營密切相關,例如柯在民進黨不推派候選人的「禮讓」下,贏得第一任台北市長,2022年民眾黨高虹安也是在藍營最後關頭操作「棄藍保白」,成功翻轉新竹市的綠營 |
喋血都更!看準2026竹市無強將 在地批邱臣遠不甩居住正義只為藍白合...如今卻遭地方批評罔顧居住正義,「助攻」隔壁新竹縣政府的百億土地開發案,就是為了在2026年獲得地方藍營禮讓參選新竹市長。(圖/報系資料照)八死大火人倫悲劇燒出的親仁里都更案,背後直指地主新竹縣政府將與建商 |
回響/庇護島「撞」況多 滾動檢討改善行人庇護島...PDCA(Plan、Do、Check、Act),滾動式檢討已實施方案的績效與因應調整改善機制,促使所有用路人能更相互尊重禮讓,才能產生良性循環,有效改善行人安全。 以目前改善重點的實施行穿線退縮及增設行人庇護島為例,其中行 |
苗栗一女子推嬰兒車過馬路 遭左轉駕駛撞上受傷送醫 (10)...馬路,就直直撞上。苗栗頭份分局副分局長盧彥廷指出,「謝姓駕駛酒測值為零,為針對其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,並肇事致人受傷等行為製單告發。」附近民眾說:「即便是行人綠燈,我也會注意周遭,因為不知道人家 |
影/苗栗行人地獄!55歲嬷推孫過馬路遭車高速撞飛 (2)...栗縣頭份市今(5日)上午發生一起行人地獄事件,一名阿嬤推著坐在嬰兒車上的3歲孫女過馬路,慘遭一輛未禮讓行人的車輛撞飛,肇事瞬間也曝光。警消趕來將祖孫倆送醫。(圖/翻攝畫面)據苗栗縣消防局的救援資訊,事 |
婦推嬰兒車斑馬線上遭撞 頭份男駕駛挨重罰 (4)...3歲孫女則有輕微皮肉傷。警方表示,謝姓駕駛酒測值為0,已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並肇事致人受傷等行為開單告發,可處新台幣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,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。警方提醒,車輛駕 |
車輛疑未禮讓主幹道機車 7旬老翁遭撞傷重不治花蓮60歲汽車駕駛3日下午從民權六街要右轉民權路時,疑似未在路口停讓並注意左右來車,轉彎時不慎與民權路直行的機車發生車禍... |
影/庇護行人卻衰到駕駛?庇護島裝設後事故頻傳 慘成「車禍島」 (2)...有救護車要通過時依然會有行人「漫步」在斑馬線上,而少數民眾甚至認為「即使自己違規,駕駛也應無條件禮讓行人」,錯誤的認知降低了民眾對自身風險的警覺,導致會有憾事發生。消基會也建議相關主管機關,對目前行 |
少年無照撞癱台電工程師怎辦?法官說話了:跟你爸媽一起賠718萬 (6)...蘇男無法出具林男借車給吳男的證明,或是任憑對方無照上路,因此不用負賠償之責,但全案肇因在於吳男未禮讓直行車,駕車行為過失成分高,因此必須擔責,考量到蘇男住院休養長達2年,且勞動能力終身減損23%等,判決吳 |
2025雲林元旦升旗典禮 虎尾警分局疏導交通兼推交安宣導 (4)...事故的發生,一同維護行的安全。本次虎尾分局宣導業務組透過快閃活動方式,重點宣導應用路人遵守「路口禮讓行人」、「路口慢、看、停」、號誌指示、無號誌路權觀念及防禦駕駛等道路交通安全觀念,藉由與民眾近距離 |
未禮讓!天母男開名車「左轉撞直行」 騎士噴飛重摔...手腳、臉部擦挫傷,幸無大礙,而詳細釀禍原因仍待釐清。士林分局呼籲,車輛行駛時應依燈號行駛、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先行,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。 |
羅素回到籃網拿出一哥等級身手 花一點錢買回熟悉的1號球衣...回這個號碼,但拒絕透露自己給了多少;不過威廉斯本人則表示,羅素給出了令人難以拒絕的報價,於是決定禮讓背號,換穿8號球衣。值得一提的是,羅素回到布魯克林之後,從第二輪替陣容的球員變成擁有無線開火權的主力 |
屏縣府努力提升道路安全 保障用路人安全...加利用,共同落實交通安全觀念。同時也呼籲所有用路人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並保持防禦駕駛觀念,多關心、禮讓年長者及行人用路權益,共同打造一個更安全的交通環境。 |
醫療代步車遭小客車猛撞「只剩半輛」 屏東阿北奇蹟僅輕傷...腳擦挫傷;黃男未受傷,雙方皆未酒駕。東港警分局呼籲,車輛行駛至路口請減速慢行,注意左右來車,並應禮讓行人穿越道路先行,遵守交通規則,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。 |
擺脫行人地獄不易!新政策越幫越忙 消基會揭執行盲點 (2)...續漫步在行人穿越道上。也有少數行人對新法規的理解不夠完整正確,誤認為即使自己違規,駕駛也應無條件禮讓行人。 消基會認為,政府對於行人的交通行為及違規認定,應更明確的定義及更積極的教育宣導,例如,在行 |